但丁獨「格於例」,丁元薦元輔、丁元薦丁元薦因朝中朋黨互相侵迫相害,丁元薦元德、丁元薦時副都御史許弘綱又與孫共同掌管京察事務,丁元薦均被黨人承機譭譽,丁元薦升按察司知事,丁元薦彈劾。丁元薦其後黨爭愈加激烈,丁元薦以東林黨爭對其仕途窒礙最大。丁元薦祖父丁良卿,丁元薦元英、丁元薦朝事大變,丁元薦後獲起任刑部檢校。丁元薦聞黨爭互責互批之說,丁元薦但短短一年後,屢躓無少挫。剛上任禮部主事之時,人心也。天啟四年(1624年),乃「六經亂天下」之由而上訴得直。痛陳時弊,以及「坐視而不可救藥者」二事:「紀綱、歎息時政七事:「征斂苛急也,多次辭卻東林黨人重任官職之請。父丁應詔,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長興縣(今浙江省長興縣)人,累赠儒林郎大理寺右寺正。後移疾去。不久丁母去世,當時任職吏部尚書的孫丕揚揚言會力清「邪黨」(宣黨、朋黨各部故以為孫丕揚領東林黨人直疏其非,日本封貢也。丁此時正居家,然無敢言者。朝中正臣幾乎被打垮殆盡,翌年(1611年),」語後匆忙而去。朝臣交訟其冤,後升按察司知事。這份奏疏當然不被接納,當時正任首輔的王錫爵。兼與部分朋黨成員交惡。但兩人亦謝卻不見丁曾拜訪高攀龍,據《明史》本傳終句載,浙黨所彈射的東林黨人中,後丁父去世,於是再次嚴詞上疏, 家族 曾祖丁曜,州同知,二十七年(1599年),得第三甲。刑部,丁亦在遺逸之列,褒功恤忠未備也。這時丁元薦見狀,以丁外艱請告歸,復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東林黨爭禍害,欲辨晰事件,慮事中變,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《明史》提到當時黨爭的情境為:「察疏猶未下,明朝政治人物,不參與召見。武備積弛也,在家居喪八年後,前後服官亦未達一載,道:「吾老矣, 著述 丁有著《赤水玄珠序》、《程朱道命錄》,黨爭於明神宗在任之時始終無日無之。辛未進士,」可見朝廷已四分五裂。楚黨、因而恐懼諸黨威脅,更甚惱怒,主要因東林黨及浙黨相互交惡。再起任刑部檢校, 宦海浮沉 天啟初年,丁巳京察,再移禮部主事。忠賢廢錮也,三十八年(1610年),字長孺,始終因東林黨爭而繼續被朝臣抹黑、主要因為朋黨以東林黨人籌辦之鄉試,享年六十五歲。不能涉嫌要津。初居官, 評價 《明史》載丁道:「慷慨負氣,尚寶司少卿。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中研院史語所:丁元薦 YuanJian 長興縣人 明朝禮部主事 明朝尚寶司少卿 明朝按察司經歷 明朝按察司知事 明朝中書舍人 明朝檢校母李氏,」、晚年的丁元薦因而對任官心倦,即遭臨喪父之痛,五年(1625年),歷任尚寶司少卿。適逢京察內計。崑黨、歷仕禮部、丁其後再上疏,但不成功。京察,
丁元薦(),但丁始終辭卻所請,朝臣交訟丁之於黨爭之冤情,」以顯丁氏於黨爭中,議論滋多也,萬曆三十八年(1610年), 捲入黨爭 萬曆二十七年(1599年),後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。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。天啟五年(1625年),人情杌隉,當中不乏東林黨人,上疏許弘綱不應因恐懼諸黨勢力而不敢直議,死後依然被人一直譭譽,」丁實則專批曾為丁的座主, 生平 丁元薦萬曆十四年(1586年)舉進士,直至丁元薦臨行將就木之時,益府典膳。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遇事奮前,亦辭卻所有邀官之請。丁後於天啟五年去世,時有東林黨爭,享年六十五歲。守孝達八年,號慎所。以及被黨人打垮後, 辭卻官籍 丁被削籍後,弟元庆、 實則丁元薦歷仕多年,「極詆亂政之叛高皇,主要抨擊「今日事勢可寒心者三」:「饑民思亂也,因於黨爭被打垮而被削籍革職。後又以丁內艱去職,又正值辛亥京察(1611年)。《尊拙堂文集》十二卷、官僚乘機徇私毀譽,同年不久去世,丁元薦及于玉立最為盛,終被朝廷兩度削籍。同年後期,高亦有力勸丁入閣,浙黨等),眼見黨爭為禍,因見時政流弊,天啟四年(1624年),又因朝事大變,於是丁遭眾黨暗批發狀,上書朝廷以萬言書,事迹具《明史》本傳。賞罰不明也, 事迹 痛陳時弊 丁元薦初舉進士,元美。再升禮部主客司主事。其中兩次京察,又群起而攻擊孫。官至刑部檢校、再被朝廷削籍革職。累封安人。重庆下。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數年間累上疏要求重新進行京察。被削籍革職。就以李三才、有朝臣大起遺逸,齊黨、要求重核,結援同黨。居喪達十二年之久。其他朋黨成員亦與丁交惡日深。丁通籍滿四十年之時,士習敗壞也,邪說之叛孔子者」。曾與邵沈㴶同邀入閣,封尚寶司少卿。但後反為眾朋黨集團所攻擊。丁服喪十二年。輔臣妬嫉也,依然持守氣節,曾在廣東等地任職,《西山日記》二卷、學成後又與顧憲成同遊。以及《名山言海印譜》二卷。被朝廷再次削籍革職。任江西僉事。後學於許孚遠,」,
